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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幫救火吃違停罰單 熱心男委屈被警潑冷水][民視新聞][2021-04-17] [打印本頁]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1-4-17 01:07 PM     標題: [幫救火吃違停罰單 熱心男委屈被警潑冷水][民視新聞][2021-04-17]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1-4-17 01:08 PM 編輯

好心協助救災,卻收到違停罰單。桃園有名熱心的男子,日前開車經過發現有大樓發生火警,立刻報案。他路邊停車,下車告知消防隊起火處,沒想到回來時,卻發現有員警正在開單,他向警方說明也不被接受,還好事後申訴成功,罰單被撤銷。

郭先生講到滿肚子氣,協助幫忙消防隊救災,卻被員警開了違停罰單,讓他實在嚥不下這口氣。這張違停發單,讓郭先生好「切」心,周四下午,他發現桃園這棟大樓有濃煙冒出,為了回報火災訊息,他一度把車停在公車區,看到消防車來,又把車移到前方,也下車協助救災,哪知道卻被員警開單。

當事人郭先生說,「我開車經過這裡,就看到冒黑煙,我就停下來報案,消防車過沒多久就來了,我就把這個公車站的位置讓給他,之後警察就來了,就要開單,他就說報案不是違停的理由。」

熱心幫忙,卻被警潑冷水,郭先生很委屈,事後提出申訴,警方發現他的確是為了救災才違停。

當事人郭先生表示,「我有給他看簡訊 ,他就說不是理由,我報案完,我不用等消防車來,跟他們說嗎?當下感覺是說,我以後就算了不要這麼無聊。」

桃園分局龍安派出所長黃建生說明,「因現場居民檢舉紅線違規,員警見駕駛不在車上所以開單,因車主提出說明該駕駛卻有打電話報案,也有引導消防車尋找起火點,因此不以舉發。」

雖然還了郭先生公道,也謝謝他的熱心,只是為了這個罰單,一來一往,浪費不少精力,不過即使如此,郭先生說下此,他還是會做相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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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幫忙消防隊救災,警察卻在忙著開罰單...怎麼能夠眼裡只看到業績呢?......還好事後申訴成功,罰單被撤銷,不然熱心助人還吃罰單好冤呀~

作者: djo6j86j86    時間: 2021-4-17 01:42 PM

先依法辦事,再行解決之道,畢竟第一時間遠在天邊的政府單位是無法立即收到消息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1-4-17 02:26 PM

以後沒有人要當個好心人
作者: 預約    時間: 2021-4-17 02:46 PM

警察很缺業績,難怪有時候不是民眾不尊重警察,自己導致的~
作者: z9600x    時間: 2021-4-17 03:36 PM

都開單了 還能叫不舉發嗎
這只能叫民眾事後申訴為自己爭取利益
要是他沒申訴那張紅單只能吞了 這是不舉發嗎
那個開單的警察也是腦袋太硬 不會變通
都給你看證據了 報案都嘛有紀錄 現場查閱很困難嗎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21-4-17 06:45 PM

喔 桃園國豐三街的民眾比起火災

更在乎有人違停阿

打火兄弟的艱辛從這邊就看得出來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即使在這個地點的路上看見民宅火燒連環

一概確保就是沒看到才是正確的

別協助更別擋路

至於受災者林刀是不是系郎

當然沒有檢舉違停重要阿

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maxf1    時間: 2021-4-17 06:47 PM

只能說警察辦事有的都一板一眼 事情弄清楚很難嗎
作者: is8476    時間: 2021-4-17 08:26 PM

聽說警察一旦單子上寫字了,
就不能消單,
而要直接寫完,
不知道這事是不是真的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1-4-17 10:52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1-4-17 10:53 PM 編輯

當下有告知(且有通訊證明)還開單,這也太扯了


申訴也要花時間吧,這些時間代價可以拿去扣員警的薪水嗎?沒人可以說員警錯了,但這就是顢頇,固化沒有變通的惡...

作者: r8397110    時間: 2021-4-18 01:29 AM

車主是好心幫忙
警察是職責
好在罰單還是被取消了
作者: cgh1478    時間: 2021-4-18 05:49 AM

我能理解員警的做法,
畢竟他們都是學校畢業就出來的,
沒有真正了解台灣這社會的真實現況,
再加上他們畢業後就一直在公務服務,
根本不了解百姓的心聲。
只有等到他們變回一般百姓,
才會知道一般百姓是如何生活的。
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21-4-18 12:02 PM

如果是沒上新聞的話還不懂是否會撤銷呢
作者: billsam23    時間: 2021-4-18 04:24 PM

有時候幫助人家,自己也要顧好
不然好心被雷親,損失就大了
作者: kinpplin    時間: 2021-4-18 07:23 PM

這種情形應該先了解一下再決定會比較好
作者: momo1028    時間: 2021-4-18 11:23 PM

各人自掃門前雪
莫管他家瓦上霜

不是人們變冷漠了
而是這個社會促使人們只能冷漠
作者: volume2    時間: 2021-4-19 12:52 AM

執法的爭議很多

有時真的有理說不清
作者: 黑江    時間: 2021-4-19 07:10 AM

好心被雷親的實際例子
只能說車主運氣不好了
也謝謝車主熱心幫忙

作者: l6865    時間: 2021-4-19 12:04 PM

那個檢舉人員也是看到火災怕那臺車影響到救災才檢舉呢?
那個警察當下也怕影響到救災才開的單呢?
現在的人都被二個政黨影響到只看一面然後瘋狂批評了嗎?
作者: localuraki    時間: 2021-4-19 12:39 PM

再往前開一點臨停,搞不好就不用這樣搞剛了

作者: z112400    時間: 2021-4-19 01:59 PM

雖然要去撤單 有點麻煩 不過也是出於好心助人 就多想啦~
作者: zmcevexp    時間: 2021-4-19 11:36 PM

每個警察都這樣的話~以後真的沒人敢做好事啊
作者: crcrcrum    時間: 2021-4-20 01:47 AM

如果違停導致車禍,不就害到另外的人嗎
作者: poolaiusdd    時間: 2021-4-20 08:25 AM

這表示為了守法
凡遇見不公不義不法之事
記得先找好停車位再報警處理
作者: gsx8850    時間: 2021-4-20 08:46 AM

早就學乖了~別人的死活我根本不想管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21-4-20 04:46 PM

被開本來就很正常的~ 有愛心這點值得我們大家掌聲與鼓勵,但是有沒想過你的違停如果又剛好肇事之下,那到底還是好心辦壞事,也成公親變事主。有時候我們大家在做好事的同時真的要考慮一下自己目前的情況適不適當.. 還好申訴成功免了一筆罰單..
作者: heidguy    時間: 2021-4-20 05:23 PM

確實是很困難的一題
要怎麼看待這個結果呢
作者: jsb    時間: 2021-4-20 05:25 PM

誰叫你要去當好人,台灣的法律是在保護壞人的
作者: pepsi33033    時間: 2021-4-20 09:10 PM

好心人當然要表揚
可是違停是不對的!
你可以停在正確的區域維護自身權益
這樣也能避免違停造成不必要的意外事件!!
作者: STL831    時間: 2021-4-21 03:34 PM

政府式處理眾人之事
難免無法變通
只能耐煩處理
只能說助人時..也要周全自己
再下場幫忙...
作者: jibsam    時間: 2021-4-21 04:41 PM

人家檢舉,都不用查詢,就直接開罰!!當警察的基本的判斷能力都沒了,還寄望去抓賊?
作者: 醜里昂    時間: 2021-4-21 06:06 PM

大概這警員也是菜鳥,不知變通,雖然法律百紙黑字
但一個聰明的執法人員如果懂得變通 今後會多個好人幫你
這位警員今天訓練出一位冷漠的市民,外加趁火打劫....
這種況已要一多...其實也是害自己越來越忙
作者: qwerasd828    時間: 2021-4-21 06:40 PM

現成業績送上門,不賺白不賺,難怪警察時常挨罵,業績制度根本是雙輸
作者: a86241    時間: 2021-4-21 07:01 PM

我到覺得這沒啥好怪警察的 畢竟這是他的工作 那如果熱心地這個人是通緝犯ㄋ 難道警察還能說妳很熱心不抓嗎 如果警察能開始判斷甚麼人可以開單甚麼人不行 那才可怕
作者: gotw99    時間: 2021-4-21 08:50 PM

所以要打電話報案時,一定要先把車停好,在報警
作者: geqdess01    時間: 2021-4-22 07:27 AM

如果當下有告知,還硬要開單真的有點不合理
都已經說明事由了
後來申訴再撤銷,這其實有點擾民
希望大家還是不要對社會失望
作者: superforsin    時間: 2021-4-23 09:40 AM

台語諺語有句話叫做,好心被雷親,這句話我個人覺得用來形容這件事,應該再適合不過了
作者: abelyang27    時間: 2021-4-23 10:21 AM

沒有問題啊.....做好事跟邏輯是兩回事。
違規是違規,情境有很多種。要是跟警察一起發現,那麼這單是可以直接省的機率較高。
要是離開後回來,被開單,那就事後銷單。

那照這個邏輯,是不是常捐錢的人可以在路上隨便砍人一刀了?
作者: spinoza    時間: 2021-4-23 01:27 PM

這就是這個社會愈來愈冷漠的原因啊...
作者: a0913880721    時間: 2021-4-23 02:52 PM

桃園分局龍安派出所長黃建生說明,「因現場居民檢舉紅線違規,員警見駕駛不在車上所以開單???

一般民眾檢舉都是拍照上網 像這種情況 違停現場前面就是失火處 還會有民眾先去打電話檢舉違停而不先通知消防局嗎?
不敢說全部 但也是有警察現場開罰單的時候 拿民眾檢舉當作藉口(反正你也無法查證真假阿)
作者: CBF600S    時間: 2021-4-23 05:52 PM

狠欠業績的警察菜鳥喔,一般也都會詢問八
作者: 13974268    時間: 2021-4-24 12:13 PM

我覺得報個案就行了,車主沒必要特地停車等候消防車,畢竟車主並非消防隊成員都能發現冒黑煙了,消防隊不可能沒有發現,如果消防隊沒有發現那是他們瀆職,車主好心想幫忙立意良好,但是畢竟非專業人士,不排除可能好心幫倒忙的情況,這種情況下還是建議報案完就走吧。
作者: pooxp123    時間: 2021-4-24 12:23 PM

本帖最後由 pooxp123 於 2021-4-24 12:23 PM 編輯

有些警察真的很不會變通,可憐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21-4-24 02:38 PM

還好申訴成功!!不然會嘔死好心人!!
作者: zogol    時間: 2021-5-4 03:27 PM

申訴吧,下次不要再這樣了。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1-6-3 12:38 PM

好怪 結果 那個警察 一直要開單 卻沒想到 失火了 要叫消防隊?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21-6-3 01:00 PM

救火是你家的事
警方要業績那管你有多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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